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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清单

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公司投资律师 时间:2006-1-24 2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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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聘请投资、并购律师,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样式附后。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企业名称 
备选企业名称
(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1.
                 2.
                 3.
经营范围 (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
注册资本(金) (万元)
企业类型 
住所地 
投    资    人
姓名或名称 证照号码 投资额(万元) 投资比例
   
   
   
   
   
   
   
   
   
        (投资人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并签名盖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2、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投资人是拟设立企业的全体出资人。投资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
               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
               并在□中打√;第2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⑵

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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