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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的办公场所,给与利润分红,协议如何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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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公司投资律师 时间:2007-10-28 17: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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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桥网友dyhhklxs咨询:本人和朋友岳先生一起开了个公司,各占一半股份。在寻办公室时,正好岳的朋友王所在的公司有空闲办公室。借给我们用,我们给王所在的公司的老总二万元的现金,他们承诺房租、水、电、保洁费、网络费等均由他们负责。我们只负责我们的电话费用。我们答应他们我们给他们15%的利润分红。我和岳想和他们签一份合作期为二年的分红协议。不知如何起草才能做到对他们的制约呢?才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何能够在一些条款上做到对他们有所控制。让我们在这里顺利的渡过二年的发展期。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根据上面的叙述,由于对方给予的条件都是现成的,而贵公司给予的条件则是将来的,总的来说对方要承担的风险比较大(例如:如果公司没有经营利润,则对方颗粒无收),所以协议的签订只要将对方要承担的给予的各项优惠列明即可。另外,需要说明,对方不可以插手公司的经营管理,不能提前要求支付公司的分红,不得中途解除合同等等。而且还要注意,由于二万元好处费是给予对方老总的,签合同要跟对方公司签,签字盖章手续要齐备,防止对方公司更换老总从而滋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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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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