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菰城叟咨询: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占公司18%股权,股东全部是自然人,其中有25%、20%的大股东。公司设立时,一致推荐我担任以上职务。最近部分股东(包括二位大股东)对公司经营状况不满,在未经股东会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彻底查账。这种查账已经严重地干扰到公司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对公司客户也造成了极坏的影响。9月28日股东会决议解除我的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但是没有提出更换法定代表人,也没有明确董事长、总经理的继任者。我只是交出了公司公章和法人章由他人保管(其实就是使用)。公司实际上处于“无政府”状态。
目前查账的结果基本形成:没有什么经济问题,公司的收支往来账目清楚,一切正常。但是他们并不急于给出结论。我现在的处境非常尴尬,一方面不能行使管理职责,另一方面却要承担公司的法定责任。这期间公司如果发生重大变故和突发事件时,我的法定代表人责任能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我已经没有条件要求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来解决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问题,什么时候可以开会解决这个问题完全取决于他们,我太被动了。我本人也不想继续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暂且先做一名股东吧。
在目前的情况下,我怎样才能摆脱困境?是不是可以向工商登记部门发表声明进行备案?
上海文淳光律师解答:股东大会可以决定公司高管人选,但你仍享有股东的权利。
菰城叟再咨询:现在的情况是我没有办法召开股东会,法定代表人仍旧是我。公司的运作他们已经接管,我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或会出现什么问题。一旦公司出了问题,作为法定代表人,我要承担责任是不是很冤?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减轻责任或免除责任?我要求召开股东会,他们会抵制或不出席,这样我仍然不能解决困境。我迫切希望能把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解除。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如果其他股东不配合,则无法作出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无法顺利地办理公司法人代表的变更手续。由于公司的法人代表并不需要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的债务承担经济责任,保留你的法人代表的资格不见得就是一件坏事。而你目前遇到“公司的运作他们已经接管,我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或会出现什么问题。”情形,你的股东权利将来受到侵犯的可能性还很大,建议你注意在日常经营中保留相关的资料以防将来出现纠纷的时候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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