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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协办、承办、支持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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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公司投资律师 时间:2007-11-20 10:3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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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桥网友congolin咨询:我想在我们当地举办一个大型的公众活动,需要上级有关部门的合作,以及赞助商等。但我现在是不太清楚真正合作起来,具体权益、责任如何区分,我看到许多活动策划中有“主办”、“协办”、“承办”、“支持”、“赞助”单位,这些有什么区分?如何规定?有怎样的权责?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首先涉及到的问题是上级有关部门的合作问题,“主办”方应当是上级有关部门,承办方应当是贵单位,承办方应当跟主办方做好沟通,主要涉及到经济利益归属问题,而协办方则是主办方的协助单位,相当于跟承办单位合作举办,支持主要是涉及到报纸、电视的宣传媒体的支持,赞助则纯粹是赞助,主要涉及到广告问题。以上各种关系,最核心的是跟主办方做好沟通,在此基础上,其他单位都由承办单位负责联系,包括签订合同明确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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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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