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Sifangfhm请教各位律师:这个合同没有转让期限,乙方又没有按约定投资到位,甲方是否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如下: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积极发挥当地资源共享源优势,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X电站开发、经营转让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境内X电站转让给乙方经营,由乙方开发、改造、经营。 2、甲方必须为乙方创造好投资条件:(略) 3、乙方约需投资总额300万元,分三期进行,第一期限投资60万元,更换水轮机等,第二期投资100万元,用于加高坝体三米并添加设备,第三期如需扩大规模,加高坝体10M,再增加投资140万。 4、乙方有优先发电权,在正常情况下,确保农田水利灌溉。 5、转让金额:19万元。 6交接时间:15日。 7、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8、违约责任:双方签字后,必须按合同条款履行,如甲方违约除赔偿乙方投资总额外,另按投资总额5%处违约金,乙方违约后果自负。 注:乙方第二期投资不到100万元,合同约定要加高坝体3米的,但乙方只加高不到米高,再是乙方在加高坝体时,不但影响到了大坝的美观,而且还妨碍了大坝的安全。这样算不算违约?甲方依此解除合同是否理由充足?有何法律依据?作为被告该如何应对?
西安博望侯律师解答: 1、你的做法确实违反了合同约定。 2、甲方依此解除合同法庭应该会支持。依据是我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文和你们双方的合同中约定的条款。 3、作为被告的话,根据你目的的不同大概有两种应对策略:1、解除合同,你承担相应责任。2、可以和对方要求调解,继续按合同履行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请问提问者,你是甲方还是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