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Tsitn咨询:1、我现在要在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入股,入股前有两个股东,其中一个占有90%的股份,另一个就只有10%的股份,其两个股东为亲属关系。由于是公司刚刚才建立,大股东(也是法人)的意思是在我和他之间签署一个协议,他从90%里给我10%(他80%,我10%)那么这样在协议里应该怎么注明这个问题? 2、还有就是我有了10%的股份以后,在有限责任公司里就要对其负10%的相关责任?那么这个用不用写在协议里面? 3、这样的股权转让如果不经过工商部门,那么怎么样我才能得到相关的法律保护。 4、协议需要不需要董事会决议的书面报告? 5、公证是必须的,还是有选择性的?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如果你们是去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手续,需要召开股东会由另一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并且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然后成为法律上的公司股东;如果不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你需要和出让股东签订一份详细的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你将作为公司的隐名股东享受权利承担义务。需要提醒的是,你作为公司的小股东加入公司,如果不预先设置完善的小股东保护机制及退出机制,因为你的表决权非常低所以你的权利遭受侵害的可能性也非常大,包括事实上无决策权,无法获得分红,又不能退出公司拿回投资款,将陷入被动,需提前通过协议预防。
针对你的问题:1、直接注明;2、股东只对自己的出资承担责任,公司的责任由公司承担,无需注明,关键你要协商好一个公平的股权转让款,并非都直接以出资额为准;3、通过有效的协议保护;4、不需要,只要有各股东同意;5、不需要公证。
Tsitn再咨询:我是属于后者(不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那双方的协议应该做怎样的规范?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入股之前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是非常重要的,同时需要明确公司是否建立了清晰明了的财务制度?这项制度是否能够得到贯彻?协议应当需要明确约定的要点很多,不过以下两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获悉公司财务状况的知情权如何保障?年终分红权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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