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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欲将25%的股权分配给高层管理人员,如何拟定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怎样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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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公司投资律师 时间:2007-11-24 16:5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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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桥网友hljyx_001咨询:我们新成立一个公司,只有一个股东以资金出资,但股份中有25%分配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即所谓干股。请问:1、这些干股如何以法律形式确定其所有权?2、公司股权结构如何构成?股东构成怎么写?3、公司董事会怎样产生?谢谢!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我国公司法并不承认所谓“干股”,也就是说该干股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股份,而是股东对其股权的某种权能(分红权)的一种让渡,其法律形式表现在协议书上,也就是说需要股东通过协议书的形式来对“干股”进行约定;由于法律上并不承认“干股”的股权属性,也就是说不能在工商局进行“干股”的登记,也不存在股权结构变更或构成的问题,但是来源于合同约定的“干股”的权利仍受到法律的保护。
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问题,只能通过股东跟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成为公司的董事会的成员,由于公司只有一个股东,那么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通过该股东任命的形式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成为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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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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