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zz157咨询:关于公司法里讲的变更公司类型是指的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责任的相互转变,但一个公司的分支机构要变成一个子公司,就不属于组织形式的变更了吧?总公司的分公司要变成一个子公司(法人独资型的),如何来操作?本身分支机构的名称是“**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在变更公司性质的前提下保证公司名称又不改变,是否可以? 我们的目的只是使此分支机构变成一个能独立承担责任的子公司,如果名称改变了,分公司的其他许可证件都会受到影响,所以很麻烦。变更过程是否是先要注销分支机构,然后按新设立公司来操作,在名称核准里“**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能否通过?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分公司变更为一家子公司相当于新设立一家子公司,从程序上应当先注销该分公司然后再以分公司的财产作为出资注册登记一家新的公司;变更后其名称必定变更;在名称核准时“**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不能通过,因为不可跟“**有限责任公司”名字相同。
zz157再咨询:我担心的也是名称核准时的问题,看来只能换名称了.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再解答:另有一个方法可供参考:由于注册一家子公司的手续比较简单,可以考虑在分公司所在地先登记成立一家子公司,然后再考虑注销分公司;或者干脆不注销分公司,而让子公司逐渐替代原先的分公司,在需要承担独立责任的场合,以子公司的名义去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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