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咨询:我是一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公司前些年所购买的房产和汽车(此都为银行按揭,分期付款,已快到期),都挂在公司唯一大股东(董事长)和他老婆名下(据他的说法,是为了合理的避税),请问我如果要求清算并撤股,该走什么样的流程?该部分的固定资产该怎样处理?他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是侵占他人财产,我是否有起诉他的必要? 另外,公司这几年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开发出一个硬件产品,此产品具有国际领先的特点,结果产品出来后,公司唯一的一个大股东(董事长)把这个产品的知识产权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注册在自己和他父亲的名下,请教律师,他这样做是否有违法律?如果我要求公司清算,并个人要求撤股,请问这个知识产权问题该怎样处理比较合适?我是否可以起诉他这样的行为? 公司用这样的收入买房子,是不是还需要再交一道税?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 大股东的行为属于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你作为股东可以代表公司对该大股东进行起诉,但需要“用尽公司内部救济”,也就是说不能直接起诉,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你打算撤股,可以要求该大股东购买你的股份,或者转让给别人,也就谁说不能直接要求撤资,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你要求清算,除非该大股东同意,否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公司如果清算,财产可以通过拍卖处理,偿还员工工资、税款、债务后,剩余财产再由股东分割。若起诉,可以要求将财产偿还给公司;用公司的名义购买房子跟用个人的名义购买房子所需交纳的都是契税,税率是一样的。
如果是用公司的名义购买并用作公司使用,则可以通过固定资产折旧抵税,而个人名义购买后个人使用却不能抵税,所以用公司的名义购买更划算,董事长的说法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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