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咨询:2002年7月,我的网吧和蔡先生的网吧合并在了一起。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我只有15台电脑而没有营业执照,文化许可证,蔡先生也有15台电脑,并且拥有从别人那里转来的一本营业执照,但营业执照上是别人的名字,当时,我们谈好合并以后共同经营,所有网吧支出和利润我们平摊,但没有签定合同。过了几个月后,我们的网吧被工商局查出了,原因是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不是蔡先生的,要求交罚金12000元后才可以将营业执照上的名字改为蔡先生的名字。当时,我们分别拿出了6000元交了这笔罚金,那名字也顺利改为了蔡先生的名字,同时,也在文化部门办出了文化经营许可证,也是蔡先生的名字。在后来的经营活动中,我们都是按照支出和利润平摊这样做的,比如交税金,电信光缆使用费,房租,员工工资,各类罚金等。但是,我没有向蔡先生交纳营业执照的使用费。
到现在,由于生意不怎样,我们打算要转让掉网吧,大概可以转让16万,其中的营业执照和文化许可证大概值65000元。请问,如果16万转掉,我可以分得多少钱?
上海杨春宝律师解答:如果依法进行,你只能得资产的转让费。但是按你们的约定,可以得4.75万元。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我认为虽然该执照及文化许可证上的名字不是你的名字,但是实际上是你们俩人共同出资办理并且共同经营网吧的,所以你可以要求转让该执照及文化许可证所得的款项,也就是说:所有的财产转让所得,你们俩人平摊,因此,你可以要求的款项为8万元。
法律桥网友Cuiwenxi解答:我赞同辛巴哥哥的观点,但是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应该很大,不知道当初你们有没有什么合同或者协议,还有交的罚款收据怎么写的?
再咨询:我们当初并没有签定什么合同,协议,只是口头说好的。那个罚款我交给他们去交的,也没有看到过工商部门的收据。说实在的,他们以前的执照从别人那里转来也付了钱。但是,从我内心讲,并不想平分得8万,只想分个6万5这样,原因是:当初改名字的时候,我也出了一半的罚金才顺利办出来。我也算作了投资了,现在执照涨价了,我也应该从涨价中受益,我可以这样来理解吗?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你作为股东,当然对资产的增值享有受益权。你的想法没有不妥之处,你们最好协商解决,你先将你想法告诉你的合伙伙伴,看他的想法,然后再研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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