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guhun789咨询:我朋友原来独资开了一商贸有限公司,后来由于经营不善濒临倒闭。按照法律程序他应该去申请破产或者注销公司,但他听说申请注销特麻烦,所以他就打算对这个公司不理不睬,也不缴税和年检什么的。后来我在网上查到其注册的工商局已把他公司列为了走逃企业。我想问一下就是: 1、他这样对公司既不经营,也不申请注销,这样有什么法律后果吗?这样一年过后他公司是不是就自动被吊销啦?如果被吊销,他原来的债权债务与主动申请注销有什么不同吗? 2、工商局把他公司列为走逃企业后,我朋友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上海李天天律师:不注销会被吊销的,吊销后公司的债一分也不能免。相反如果是申请破产注削,那欠款就合法的不用还了,破产注销是烦琐些,但可合法避债呀。你朋友再想办公司会注册时困难点,应为有不良记录。如果被吊销,你公司还是要依法清算,清理债权债务,给工商清算报告,否则会被罚款1到10万元。此为公司非私司的具体表现——公司的一切行为按公司法来不能自定意的。
法律桥网友guhun789咨询:我朋友那公司就他一个人,也没什么股东,如果要破产清算的话还需要什么“清算小组”,而他就一个人怎么整啊?就他说了算行吗?
上海李天天律师:得上法院申请破产,然后破产还债,程序完后注销登记完事,这就是公司,开业登记和注销登记都是公事,不是私事。私事你说了算。公事的按法律来呀。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企业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则前提必须事先经过清算程序,清算包括两种一种是破产清算,一种是解散清算,就上述提问中提到的“公司”,该“公司”属于个人独资企业,该投资者个人可以做出解散企业的决定,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自行清算,此时虽然清算组是由该投资者个人组成,但清算要依照法律的程序。(法律规定,公司的清算,若在清算过程中,发现企业资不抵债,应向法院申请破产,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该企业破产,此时,该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就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否需要走破产清算程序,法律作了不同的规定,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清算,即使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况,除非债权人申请,清算人也可以决定不走破产清算程序!)清算完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但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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