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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与外方在国内合作开发项目,不设立公司是否可以?需要哪些登记手续?

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公司投资律师 时间:2007-11-24 2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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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桥网友Jackn咨询:我们是一家法国公司,要与中方进行合作开发项目,考虑不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这样,我们是否要就项目向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如果要办理,需要哪些登记?

长沙孙建章律师解答:外方和中方合作或合资成立企业,有一定的限制,不知是否是建筑或房地产类?如果是,你们不可以就项目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因为必须成立法人企业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若不涉及到资金从境外汇入境内的,一般来说,可以直接与境内公司通过签订协议的形式开展合作,并不一定需要登记设立公司或办理其他登记手续。

若上述合作项目涉及到资金从境外汇入境内的,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境内承包工程、合作开采、开发、勘探资源以及从事创业风险投资的,可以在申请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设立投资外汇账户。因此,外购投资者若是从事上述规定的经营活动的只需申请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即可,而无需登记设立公司。至于如何申领“非法人营业执照”事宜,请到当地外经贸部门及工商部门咨询及核实。

若上述合作项目涉及到资金从境外汇入境内的,而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经营活动的,则需要设立登记中外合作企业或合资企业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
关于“中方与外方在国内合作开发项目,不设立公司是否可以?需要哪些登记手续?”,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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