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yuhaha咨询:我是一工商个体户,现欲与合伙人分拆,(我们做百货的),现在仓库封了,由于合伙人故意拖延,其中有一半货是他的,账单也没有清,现在封了仓库,没法做生意,我现已和该库主签了合同(个人名义的,已生效了),我应该如何做?仓库有两层,如果我将下面那层货搬上上面那层,我用下面那层做生意,这样合法吗?如果来到下面那层搞事的话,我可以报警吗?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你上面的话的含义是不是:你是一个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该个体工商户是你跟别人合伙经营的,经营的范围是百货,由于你打算分拆,但是合伙人不同意并且故意拖延,所以现在将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在地的仓库封了,仓库里的货品有一半是他的,另一半是你的。你跟仓库的业主签了合同,可以将仓库打开,仓库分两层,货物存放在底层,你打算将仓库的货物全部搬到二层,并用底层继续经营。你的问题是:(1)你能不能将货物搬到二层?(2)如果对方因你将货物搬到二层而来闹事,你是否可以报警?
分析如下:首先,个体工商户乃指个人出资或者以家庭财产出资成立的经营实体,上文提到你跟别人合伙来经营,那么首先涉及到“合伙(协议)”具体是怎么样约定的?这对于你的行为的定性有一定影响,因为个体工商户一般不涉及到合伙的问题。若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那么在目前双方的合伙经营关系尚存的情况之下,一般来说,现在你打算将货物搬到二楼,目的乃在于腾出一楼的空间继续做生意,可以看出你是在为合伙的共同利益而行事,亦未造成任何利益之减损,因此应当是可以的。若对方借此闹事,只要有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任何扰乱社会治安之处当可报警,并可借此解决双方之矛盾。
yuhaha再咨询:我们没合伙协议,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就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再这样拖下去一定会垮了,我可不可以单方强行分货?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你们没有合伙协议,但根据你上面所说,存在事实上的合伙经营关系。根据法律规定,“退伙”或者“散伙”都应当提前通知,因此建议你提前给他发出书面的解除合伙关系的通知,并通知他到时前来处理“散伙”事宜,至于提前多少天(或者说给予多少天的期限),则根据情况而定,例如:15天、30天。当期限届满时,你再采取强行分货的行动,以尽量避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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