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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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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关: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来自:公司投资律师 时间:2014-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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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的重要战略部署,深化保险业行政审批改革,推动保险业更好参与和服务自贸区建设,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上海航运保险协会试点开发航运保险协会条款,报备后由会员公司自主使用。
二、取消在沪航运保险营运中心、再保险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
三、取消自贸区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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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颁布机关:中国保监会办公厅,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出处。 发表评论) |
关于“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通知”,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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