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刘晓林)腾讯QQ与奇瑞QQ的侵权争议仍旧众说纷纭,昨天,京沪两地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大多认为,以腾讯QQ目前的知名度,完全可以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而对奇瑞来说,“QQ”商标用的时间越长,最后赔的越多。
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章军指出,我国驰名商标的门槛很低,以腾讯目前的知名度而言,已经具备了成为驰名商标的条件。
在《商标法》第14条对驰名商标应具备的因素规定中,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是最重要的考核标准。此外,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以及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也都是需要加以考虑的因素。
而且,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都是国家商标局和人民法院在处理争议与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加以认定的。郑章军认为,只要腾讯提出申请,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不成问题。
一旦腾讯QQ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根据《商标法》,在没有被授权的情况下,任何行业领域再使用类似的商标都属于侵权。
郑章军同时指出,虽然两个“QQ”都是变化后的字母,外形有一定差别,但在表述时仍无法避免造成误解。因此,他提醒,奇瑞使用“QQ”商标的时间越长,最后赔偿的越多,而且之后还存在转型的问题。他建议奇瑞以“奇瑞QQ”组合注册,这样更为安全。
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的杨春宝律师也站在腾讯一边。据他分析,目前腾讯QQ的注册用户已占到了全国总人数的相当比例,知名度已经非常高。而且,虽然腾讯QQ只出现了六年,但是参考互联网普及的时间,六年已经不算短了。他表示,如果腾讯的律师很好地组织这些证据,完全可以认定奇瑞是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不过,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科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玉瑞的看法则完全相反。在他看来,腾讯QQ远称不上是驰名商标,即使说是比较知名,也只是在IT领域中。
(本文转载于2005年12月8日《北京晨报》第26版《财经-产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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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驰名商标的认定并不以绝对知名度为唯一标准,而是根据个案情况综合判断。法律规定的主要考量因素包括: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这是最重要的指标,意味着商标必须在相关消费群体或行业中具有较高认知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使用时间越长,越能证明其市场影响力;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包括广告投入、媒体报道、市场推广等;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例如是否曾被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过;以及商标自身显著性的强弱。这些因素并非必须全部满足,而是由认定机关根据证据材料进行综合权衡。实务中,驰名商标遵循个案认定、按需认定原则,只有当商标权利发生争议或侵权纠纷时,才可能通过行政程序或司法程序获得认定,并非主动或批量认定。商标局和人民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能证明商标知名度的证据,如销售合同、广告发票、纳税证明、行业排名、消费者调查报告等。企业在主张驰名商标保护时,应系统收集和整理上述证据材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商标在相关公众中的广泛知晓程度。
腾讯QQ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有什么法律效果?
如果腾讯QQ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法律保护范围将显著扩大。普通注册商标通常仅能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获得保护,而驰名商标可以实现跨类别保护,即未获得授权的他人在不同行业领域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如果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或者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也将构成侵权。实务中,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并有权在侵权纠纷中主张按照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或许可费倍数确定赔偿数额,情节严重时还可主张惩罚性赔偿。对于奇瑞而言,如果腾讯QQ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奇瑞在汽车产品上使用QQ标识就可能面临侵权指控,且奇瑞使用该商标的时间越长,销售范围越广,其侵权获利可能越大,最终赔偿金额也可能越高。此外,奇瑞还面临商标置换和品牌转型的现实问题,包括已售车辆的标识改装、品牌宣传材料更换、经销商网络调整等,这些都会带来额外的成本。因此,在类似商标争议中,较早通过协商、许可或修改标识等方式化解冲突,往往比被诉讼认定侵权后被动应对更为经济和安全。
商标相似性判断中如何考虑字母变形标识?
商标相似性的判断,并非简单对比字母是否完全一致,而是从整体外观、读音、含义以及市场混淆可能性等方面综合考量。对于由字母变化形成的标识,如腾讯QQ与奇瑞QQ,虽然二者在字体、图形细节上存在差异,但核心部分均为两个连续的字母Q,且呼叫方式相同。在隔离观察状态下,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容易将二者产生联想或误认,尤其是当双方均具有一定知名度时,这种混淆可能性可能进一步增加。法律实践中的判断标准是,只要在相关公众的一般印象中,商品或服务来源可能产生混淆,或认为存在特定联系,就足以认定构成近似商标。腾讯与奇瑞虽然分属互联网通信和汽车制造行业,但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恰恰填补了这种跨行业混淆的救济空间。即便不属于驰名商标,若一方能证明对方具有搭便车意图或足以导致消费者产生来源误认,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律师在分析该案时指出,为防止潜在风险,奇瑞可以考虑采用组合注册方式,将QQ与奇瑞品牌名称一并注册使用,从而增强标识的整体显著性与区分度,降低被认定为单纯近似的风险。这一思路对于其他企业处理类似字母标识冲突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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