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应诉,右手创新(2007)

文章摘要 本文以中芯国际与台积电的专利诉讼为切入点,剖析中国企业在加入WTO后遭遇的跨国知识产权诉讼围堵态势。文章指出,面对外国企业的专利优势,中国企业不应消极逃避,而应主动应诉并善用诉讼策略争取空间。更为关键的是,企业须构建全面的知识产权战略,设定初级与高级两级目标:初级目标包括自主研发、技术引进、并购获取专利、交叉许可及专利回避设计;高级目标则指向成为行业标准制定者与品牌领导者。文章强调,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赢得竞争主动权的根本。

应诉是标准动作

中芯国际在北京控告台积电违反诚信原则,且损害商誉,引发不公平竞争。此举在业界引发了一场不小的震动。中芯国际与台积电可谓积怨已久,早在三年前,台积电在美国起诉中芯国际通过各种不当方式获取台积电商业秘密并侵犯了台积电专利权。去年1月,中芯国际同意和解。但今年8月,台积电又在美国提起诉讼,指控中芯国际未遵守双方的和解协定,而中芯国际也就此提起反诉。此次,在北京高院的诉讼,是两大晶圆企业之间矛盾升级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专利诉讼日益增多的现实写照。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在中国的发明专利中,外国企业和外资企业占绝对多数,且外国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专利集中分布在高科技领域,众多产业核心技术掌握在他们手里。国外企业利用其自身优势已经开始向中国企业发起一场没有硝烟的知识产权战争。不论是英特尔诉东进,还是海信的商标之争、DVD收费问题、思科诉华为、MP3和EVD的专利费纠纷,都暴露出中国企业正面临跨国公司层层的知识产权诉讼的包围之中。

乌云压顶,山雨欲来风满楼。中国企业面对这种包围,最初的反应是消极应对,采取逃避策略,然而事实证明逃避只能导致沉重的、不合理的经济负担或者市场的丧失,惟有主动应战才能冲破乌云,迎来曙光,获得生存之道。积极应战不应仅仅理解为积极应诉,充分利用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争取最好的诉讼结果或者赢得更多的调整、反击的时间;积极应战还可以理解为主动出击,反制对手,挑战知识霸权,破除垄断,争取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和商业环境。

设两级创新目标,谋竞争主动权

然而,诉讼只能是手段,关键在于创新。创新的根本在于企业。知识产权是一张王牌,谁拥有了知识产权,谁就可以在今后的较量中赢得主动。在走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路上,研发当然是最重要的因素,但是,只有建立全面的知识产权战略才能全方位地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体系、规划创新之路、确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确立创新策略和防御策略。同时,应当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一极,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将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技术作为企业战略性资产经营。

笔者认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初级目标应当包括积极投入研发掌握核心技术并申请专利获得竞争优势、引进核心技术取得排他使用权甚至独占使用权、通过并购获得专利技术、通过交叉许可获得关键技术使用权等等。在与国外企业不可能进行交叉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专利回避设计无疑可以解燃眉之急。专利回避设计是指研究他人的某项专利,然后设计一种不同于他人专利的新方案,来规避他人的专利权。专利回避设计往往可以后发制人,但这需要技术人员与法律人员的密切配合,是一个经验积累的过程,稍有不慎亦会落入专利权人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高级目标应当是将企业发展成为标准的制定者和品牌领导者。中国企业目前只能根据别人制定的游戏规则包括技术标准参与市场竞争,在这种状态下,只能取得局部的优势,无法获得全局的优势。

(本文系为香港《环球商业评论》第8期之封面文章《Made in China的突围之战》所作的专家点评。)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中国企业如何应对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

面对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中国企业首先应摒弃消极逃避的心态,因为逃避往往导致不合理的经济负担或市场丧失。积极应对包含两个层面:一是积极应诉,充分利用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争取最优诉讼结果或为调整、反击争取时间;二是主动出击,通过反诉、挑战对方专利有效性、主张权利滥用等方式反制对手,破除垄断,争取公平竞争的法律与商业环境。从实务看,企业应建立诉讼预警机制,在起诉前进行专利侵权分析、收集证据、评估和解与抗辩策略。同时,诉讼并非目的,企业应将精力投入创新与知识产权布局,从根本上降低被诉风险。若确无规避空间,可考虑和解或交叉许可,但需审慎评估条款,避免陷入持续性许可费陷阱。需要注意的是,诉讼中应注重技术秘密保护,防止二次泄密,并利用管辖、举证责任等程序规则提升抗辩效果。总之,诉讼是工具,创新是根本,企业应以战略眼光统筹应对。

什么是专利回避设计?如何操作?

专利回避设计是指对他人的专利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后,设计出一种不同于该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新方案,从而规避侵权风险。其核心在于绕过专利权利要求的字面覆盖和等同侵权范围。操作上,企业通常需要技术研发人员与法律人员密切配合:首先,由专利律师对目标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逐项解析,明确必要技术特征及其等同物;其次,技术人员基于分析结果,尝试改变结构、方法步骤或材料替换,以形成实质性不同的技术方案;最后,由法律人员对新方案重新进行侵权比对,确认其不落入原专利的保护范围。专利回避设计并非简单的仿制,它需要创新性思维,往往可以后发制人,甚至产生更优技术方案。但该过程风险较高,若回避设计不彻底,仍可能被认定为等同侵权。因此,操作中应注意保留设计过程中的技术文档和决策记录,以证明独立研发路径。另外,回避设计成功后应及时申请自己的专利,将规避成果转化为可防御的资产。对于缺乏经验的企业,可借助外部专利检索分析机构辅助完成。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初级目标和高级目标分别是什么?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初级目标主要着眼于获取核心技术并形成竞争优势,具体路径包括:一是积极投入研发,掌握核心技术并申请专利,以获得排他性权利;二是通过引进核心技术,取得排他使用权甚至独占使用权;三是通过并购拥有专利技术的企业,直接获得专利资产;四是与外部进行交叉许可,换取关键技术使用权;五是实施专利回避设计,绕开现有专利以解燃眉之急。这些初级目标的核心在于快速弥补技术差距,建立基本的防御与进攻能力。高级目标则是使企业成为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和品牌领导者。这要求企业不仅拥有核心专利,还要推动自有技术纳入行业标准,掌握规则话语权,同时通过品牌运营提升附加值,实现从技术追随者到规则引领者的跨越。实现高级目标需要长期投入和系统性布局,包括参与标准组织、推动产业联盟、持续品牌传播等。当前多数中国企业仍处于初级目标阶段,只能依据他人制定的规则参与竞争,难以获得全局优势。因此,企业应分阶段推进战略,先稳固生存,再谋求引领地位,最终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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