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高级律师协助鼎锋京山顺利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文章摘要 本文报道了2016年5月,杨春宝律师团队为上海鼎锋京山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并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的案例。核心法律要点在于:依据2016年2月5日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新申请登记及重大事项变更均需提交法律意见书。律师团队通过全面核查、指导整改并协助完善内控制度,确保客户符合监管要求,最终成功登记。该案例体现了专业律师在私募合规中的关键作用,尤其对初期管理人建立风控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016年5月24日,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杨春宝高级律师团队为上海鼎锋京山(“鼎锋京山”)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协会”)审核。

2016年2月5日,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发〔2016〕4号)(“《公告》”),依据《公告》,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告》旨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受托人义务,鼓励私募基金人规范运作,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其实施的效果将会有利于规模化品牌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运作规范的国有背景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发展。

鼎锋京山作为国内著名的私募机构鼎锋系的成员企业之一,拟登记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并委托杨春宝律师团队出具法律意见书。杨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依据《公告》所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以及私募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审核书面材料、调取工商档案、现场走访、高管访谈和查询各类数据库等方式对鼎锋京山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核查,并指导鼎锋京山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或完善,以符合证监会和协会的监管要求。同时,由于鼎锋京山尚在成立初期,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风险和内控制度,因此,杨律师团队还依据证监会和协会的相关规定,为其制订了一整套完善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制度。杨律师团队在此基础上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获得协会审核通过,并最终协助鼎锋京山顺利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是否需要法律意见书?

需要。根据2016年2月5日协会公告,新申请登记及已登记机构发生重大事项变更,均需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审核通过的关键因素有哪些?

需对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查,包括审核书面材料、工商档案、现场走访、高管访谈等,并指导整改、完善内控制度,确保符合证监会和协会的监管要求。

初期私募管理人为何需要重视内控制度?

初期管理人风险和内控制度不完善,律师团队需依据相关规定为其制定完整可操作的内控制度,这是法律意见书通过审核的重要基础。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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