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球最大会展中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的运营方与国际展馆运营巨头美国SMG公司正式签署了《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管理协议》。
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湾顶,是深圳空港新城“两中心一馆”的三大主体建筑之一。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一期总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包括18个2万平方米标准展厅、1个4万平方米展厅、1座南北向约1700米长的中央廊道、2个登录大厅、11栋附属建筑、51万平方米会议办公等功能区域及55万平方米车库。一期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净展示面积仅次于德国汉诺威会展中心的全球第二大、国内第一大的会展中心,整体建成后将成为全球第一大会展中心。一期工程目标预计2019年初完成交付使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由招商局集团蛇口-华侨城联合体投资建设,管理方SMG公司是全球顶级场馆运营连锁机构,运营管理场馆超过230个。
杨春宝高级律师团队代表运营方与管理方SMG公司经过近半年的谈判、沟通及字斟句酌,最终就管理协议及其若干附件(共计226页)达成一致。管理协议在国际展馆管理惯例基础上,结合中国会展业的实际状况、作为国有企业的运营方的管理要求以及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的自身定位,在合作模式、管理服务范围界定、核心团队、建设期介入、移交与试运营、KPI考核、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创新约定。
杨春宝高级律师担任慕尼黑展览、荷兰VNU等国际会展业巨头的中国法律顾问十多年,为其引进或收购展会资源、与国际国内展会合资合作、举办展会等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会展业法律服务经验。同时,为Savills连锁酒店式公寓在全国十多家酒店管理项目提供协议起草与谈判等法律服务,为华美达大酒店的酒店管理、商标许可等提供协议起草与谈判等法律服务,为多家酒店建设、运营、转让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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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大型会展中心委托国际管理公司运营通常包含哪些核心条款?
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会展中心委托运营属于商业委托管理法律关系,运营方将场馆的经营权、管理权授予专业管理公司,自身保留所有权与重大决策权。管理协议的核心条款通常包括合作模式与治理结构、管理服务范围界定、管理费与绩效考核机制、人员配置与核心团队任免、资产维护与更新责任、风险分担与安全保障义务等。此类协议需明确双方权责边界,避免管理职责与所有权职责混同,尤其要约定管理方在品牌使用、营销推广、供应商选择等方面的权限与限制。
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本案中,深圳国际会展中心运营方与美国SMG公司签署的管理协议及附件共计226页,在近半年谈判中字斟句酌。协议在国际展馆管理惯例基础上,结合中国会展业实际状况、国有企业运营方的管理要求以及会展中心自身定位,对合作模式、管理服务范围界定、核心团队、建设期介入、移交与试运营、KPI考核、安全管理等作出创新约定。可见大型场馆管理协议牵涉大量定制化条款,并非简单套用模板,且特别关注建设期与运营期衔接、试运营阶段的风险分配。
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在谈判与起草此类协议时,应重点关注KPI考核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将展会数量、净展览面积、客户满意度、安全事故率等指标量化;同时明确移交条件与试运营验收标准,防止建设与运营脱节。还应约定管理方在核心团队任免中的建议权限与运营方最终决策权,并对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责任承担作出细致安排,以防范重大活动安全风险。
国有企业作为运营方签订国际展馆管理协议应留意哪些特殊要求?
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国有企业作为运营方签署涉外管理协议,需要遵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对外合作、重大合同审批等相关法律原则。国企在合同管理上要求流程规范、决策留痕,需确保交易公平公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管理协议中涉及管理费定价、费用分摊、收入分配等经济条款时,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比较与合理性论证。同时,国企须兼顾公共利益与经营目标,在安全管理、大型活动保障等方面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故协议应相应强化运营方对管理方的监督制约机制。
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本案中,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由招商局集团蛇口-华侨城联合体投资建设,运营方属于国有企业。杨春宝律师团队在谈判中特别考虑了作为国有企业的运营方的管理要求,在合作模式、管理服务范围、KPI考核、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创新约定。例如,在管理方聘用核心团队方面既要借助国际专业经验,又要保留国企必要的审核权;在移交与试运营阶段设置严格验收和整改机制,确保国有资产权益得到保障。
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国有企业运营方在签订此类协议时,应当将合规管理嵌入合同谈判全过程,重大条款需经内部决策程序。建议在协议中明确管理方的忠实与勤勉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和定期报告制度,并设置独立审计权。针对KPI考核,应避免单一收入指标导向,增加安全保障、设备维护、品牌声誉等维度。同时,注意搭配违约责任条款,对管理方未达标准时的费用扣减、合同解除权作出预案,以有效管控委托运营风险。
会展业法律服务中律师如何保障中外合作双方权益?
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涉外会展合作涉及跨境服务、知识产权、外汇管理、数据流动等多个法律领域。律师在服务中需要把握合同准据法、争议解决方式、文本一致性等基础法律问题。管理协议通常以英文或中外双语文本签署,需明确不同文本的效力优先顺序。在权益保障层面,既要维护中方运营方对场馆的控制权与品牌自主权,也要保障外方管理方获得合理的服务报酬与经营自主空间,通过平衡的权责条款实现合作共赢。
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杨春宝高级律师担任慕尼黑展览、荷兰VNU等国际会展业巨头的中国法律顾问十多年,为其引进或收购展会资源、合资合作、举办展会等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在本案中,杨律师团队代表运营方与SMG公司经过近半年谈判达成226页管理协议,结合国际惯例与中国实际作出多项创新约定,正体现了律师在跨文化谈判中弥合规则差异、预判履约风险的作用。其酒店管理项目经验亦为处理复杂管理合同提供了类比参考。
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律师应协助双方在谈判前明确商业目标与底线,制作谈判备忘录以固定共识。合同条款应细化服务标准、费用结构、知识产权归属、保密义务及终止后安排。尤其要注意管理方派驻人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属地化问题,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纠纷。此外,争议解决条款建议选择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并约定适用法律与仲裁地,以便高效解决跨境纠纷,保障合同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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