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1日,市国资委和市律协在长城假日酒店联合举行上海国企改制律师法律服务团成立仪式。市国资委主任凌宝亨、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等出席并讲话。站长是该服务团491位成员之一。
相关法律服务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国企改制中律师法律服务团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国企改制中律师法律服务团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现行法律原则和改制政策,为改制企业提供全流程的法律支持。具体包括:第一,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全面核查企业的产权归属、资产权属、抵押担保、重大合同、劳动用工及诉讼仲裁情况,为改制方案制定奠定事实基础。第二,参与改制方案设计,针对企业改制涉及的股权结构设置、资产重组、债务清偿和职工安置等关键事项提出法律意见,确保方案符合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第三,协助编制法律文书,包括产权界定文件、资产转让协议、职工安置方案、公司章程修订草案等,并审查相关文件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第四,提供专项法律咨询,就改制中可能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债权人利益保护、职工权益保障等问题进行论证,帮助企业选择合法合规的操作路径。第五,参与改制过程中的谈判与协商,协调各方利益冲突,防范因程序瑕疵或实体违法引发的法律纠纷。此外,律师服务团还需对改制程序进行合规把关,确保清产核资、审计评估、产权交易等环节严格按照法定流程进行,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改制行为被认定无效或产生行政、刑事责任。实务中,律师还应注意动态跟踪法律政策变化,及时调整改制方案,以降低法律风险。
国企改制中职工安置有哪些法律要点?
国企改制中职工安置是决定改制成败的核心问题之一,律师在参与服务时必须准确把握以下法律要点。首先,职工安置方案必须依法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充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未经民主程序通过的安置方案可能因程序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其次,对于改制企业的在岗职工,应当依法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工龄认定和支付方式均需符合当地政策要求,避免因计算错误引发劳动争议。第三,对于离退休人员,要明确其管理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方式,确保养老金、医疗等待遇落实到位,防止因改制导致离退休人员保障落空。第四,对于工伤职工、患病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等特殊群体,法律规定了额外的保护措施,改制方案必须予以特殊安排,不得借改制之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五,职工安置费用必须优先从改制企业的净资产或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支,若资产不足以清偿安置费用,需要依法明确资金来源和补足责任。此外,律师应提示企业关注集体协商机制,妥善处理职工提出的合理诉求,避免因安置方案不透明或补偿标准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实务操作中,律师还需协助企业制定职工安置应急预案,对可能产生的仲裁、诉讼风险进行预判,并保留完整的民主程序记录和财务凭证,以备争议时举证。
如何防控国企改制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防控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是国企改制法律服务的重中之重,律师须从程序和实体两个层面提供风险防控建议。在程序层面,国企改制必须严格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法定前置程序,确保改制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得到真实、完整的反映;资产评估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独立进行,评估结果需按规定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并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值作为产权交易和股权作价的依据,坚决杜绝低价转让、暗箱操作等行为。在实体层面,改制方案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产权转让原则上应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信息披露要充分、透明,并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不得私下协议低价处置国有资产。同时,要重点关注关联交易,防止改制企业管理层或实际控制人利用信息优势和信息不对称,将优质资产低价剥离或转移至关联方,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律师还应审查改制资金的来源,确保受让方具备真实履约能力,防止虚假出资、抽逃资金导致改制后企业空壳化。对于改制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资产瑕疵、账外资产或债权债务,律师应建议企业依法进行处置或申报,不得隐瞒或遗漏。此外,改制完成后,要督促企业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防止国有资产权属悬空。若发现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的线索,律师应当提示企业及时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以避免因监管失职引发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