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律师法律评论《从凯立案说开去》在北大法律信息网发表

文章摘要 杨春宝律师在北大法律信息网《焦点法谈》栏目发表法律评论《从凯立案说开去》,以凯立案为切入点,深入剖析证券监管中的司法审查边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件以及相对人权利救济机制。文章透过个案反思监管权力的程序规范与实质正义要求,指出证券市场主体的诉权保障与监管效率之间的平衡路径。该评论对于理解行政诉讼法在证券领域的适用、把握拟上市公司应对监管决定的策略,以及推动监管机关依法行政具有参考价值,是结合实务热点与制度原理的可读性法律文本。

本文发表在《北大法律信息网》之《焦点法谈》栏目《重新审视凯立案》专题。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什么是凯立案?

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方面,凯立案是指凯立公司不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核准上市的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属于典型的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案例。证券监管机构依法拥有对证券发行上市的审核权,其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和实体要求,人民法院有权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该案反映了市场对监管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程序正当的需要。n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方面,在凯立案中,拟发行人已获得地方政府推荐并经初审,但监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作出不同意其上市申请的决定,申请人认为该决定缺乏充分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监管机构认为其行使审核权属于专业判断,不应受司法干涉。法院经审理认为,监管决定应当说明理由、遵循证据规则,并保障申请人的申辩和救济权利。最终判决撤销了监管部门的不予核准决定,责令其重新处理,从而在证券监管领域确立了司法审查边界。n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方面,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在申请上市过程中应当注重法律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提供符合监管要求的材料,并对监管意见中的异议证据和法律理由保持敏感。如收到不予核准的决定,应认真审查决定书是否载明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作出决定时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充分披露依据。对于法律实务者,研究凯立案有助于把握行政诉讼与行政许可交叉领域的代理要点。

杨春宝律师的评论标题《从凯立案说开去》有什么意味?

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方面,标题中的“说开去”表明作者不局限于凯立案个案,而是以该案为切入口,延伸探讨证券监管与司法审查的一般法律原则。法律评论的写作常采用以小见大的方式,通过个案展示制度层面的普遍问题,特别是在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程序正义、监管权边界等基础法律范畴下展开论述。n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方面,凯立案在证券实务中之所以具有标本意义,在于它反映了监管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争议,并经由法院最终作出裁判。该案中,法院并未代替监管机关作出上市决策,而是审查其决定是否合法,这一逻辑成为后续类似案件的重要参考。作者将其作为评论对象,足以说明该案对证券监管法治化进程的推动作用。文章发表时正值该案广受关注,栏目题目为重新审视凯立案,邀请多位律师参与,杨律师的评论即从不同维度对案件的法律价值作了重新评价。n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方面,从实务角度看,此类评论文章提示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应当重视司法审查对监管行为的约束作用。在遇到监管阻却时,除了行政复议,还可考虑行政诉讼渠道。同时,监管机关也需提升法律论证水平。法律评论不仅能总结案例,更能为后续制度改革提供智识支持,这也是北大法律信息网组织专题研讨的实务价值所在。

凯立案对证券监管实务有哪些启示?

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方面,凯立案确立的核心规则是,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核决定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有权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实体上,监管机关作出的不予许可决定必须有充分证据支持;程序上,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给予陈述申辩机会。这一规则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防止监管权力滥用。n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方面,在凯立案中,监管机构的不予许可决定没有充分披露其依据,申请人因此提起诉讼,法院最终支持了申请人的诉讼请求,要求监管机关重新审查。该案促使监管机构在作出否定性结论时更加注重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严谨性。此后,证券发行审核中的公开透明度逐步提高,说明司法审查对行政程序的完善具有倒逼作用。该案的导向意义在于,即使是具有高度专业性的监管判断,也不能游离于法治轨道之外。n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方面,对于市场主体,在面临证券监管否定性决定时,不要轻易放弃救济途径,应妥善保存证据,针对决定书中的定性依据逐项回应。对于监管机关,应在内部建立充分的事实核查和法律审核机制,避免行政行为的任意性。对于代理人,应当掌握行政许可诉讼的举证责任规则和审查标准。凯立案也提示,司法审查并不替代专业判断,而是确保判断过程的合法性和程序正义,这是证券监管法治化的长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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