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投资人、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者而言,商业模式、核心产品、客户的开发与维护是企业的全部。将商业模式、产品与客户作为企业运营的重心本无可厚非,然而,如果忽略公司的法律风险,也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随着我国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也日趋复杂,因此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遭遇到的法律风险会越来越多,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也越来越复杂。我们在二十多年的律师执业过程中发现,国内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十分薄弱,大部分公司的股东都没仔细看过自己公司的章程,也不清楚章程对于公司的意义,同样,绝大部分企业均没有建立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基本的风险控制制度。法律意识的缺失、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被无限放大。
从律师的视角看,投资及经营企业是实践《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的过程,从公司创立、股东关系、公司治理、劳动管理、经营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投资融资、并购重组、股票发行上市甚至解散清算均离不开法律。企业的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如能尊重法律,用法律规范其投资、创业、经营、管理行为,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投资企业、经营公司的风险,法律将成为其成功的保障;反之,则可能会走很多弯路甚至导致经营投资行为的失败。
投资者在开始投资、创业前需要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环境。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虽已深入人心,但在许多领域仍有很多计划经济的痕迹,政府对经济的管制还比较多,许多经营项目需经审批或核准,行政检查比较多,另外还有各种名目的税外费用。随着市场化程度、政府经济管理水平和企业自律能力的提高,上述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投资、创业的法律环境将会越来越好。
在我国,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事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我国企业立法已经不再延续按企业所有制形式立法的旧模式,而是按企业组织形式分别立法。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最为常见。设立企业还需了解《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工商管理法规、规章,企业发生涉及企业登记事项的变更,须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以保护相关当事人的权益。如果设立特定行业的企业,还有必要了解相关的产业政策,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园区(基地)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及有关地方规定,以有助于选择创业地点,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我国实行法定注册资本制,如果不是以货币资金出资,而是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还需要了解有关出资、资产评估等法律规定。在投资、创业初期,投资、创业者应当尽可能从不同方面周全考虑企业的前景和因此将会产生的问题,详细制订企业章程。在实践中,绝大部分创业者不重视企业章程的制订,往往使用工商局的格式文本,结果在发生纠纷时无章可循,导致矛盾久拖不决以致激化,很多企业因此被迫解散,有的甚至因分歧严重无法就解散形成共识。
企业设立后,应当了解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费,企业的基本财务制度,哪些支出可以列入成本,开办费、固定资产怎么摊销、折旧等等,以合理计划减轻税负。劳动和社会保险问题是每个企业都必须面对的,因此有必要了解劳动合同、试用期、服务期、商业秘密、竞业限制、工伤、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的诸多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基本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法律和规章的培训,从创业初期即规范运作,以防患于未然。对于科技企业而言,还需要处理知识产权问题,应当尽可能了解著作权、商标、域名、商号、专利、技术秘密等各方面的保护方法,建立起完整的、立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建立相应的制度,保管好相关文件资料,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相当重要。当然,在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的同时,还应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在相关业务活动中要充分考虑与在先权利和已有技术冲突的可能,并进行必要的论证。此外,在业务活动中,《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等基本民商事法律以及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也是经常需要面对的。
企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经营管理者通常会考虑扩大经营规模,这将涉及风险投资、私募基金、外商投资、并购和资产重组、股票发行和上市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因此需要了解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关注国家在外商投资、股票发行和上市方面的法律要求,研究海外上市的可能性。掌握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做好相应的准备,才不会向资本投降,而是与资本紧密合作,真正将企业做大做强。
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和创造性对于企业的发展尤其重要,因此企业非常有必要考虑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国外有成功的激励模式,但是我国的法律环境和法律背景与美国等国家有很大的差别,在具体制度上也不相同,比如股票回购、优先股、股权的实现等等。因此,必须建立既合法有效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激励机制,才能发挥作用,增强凝聚力。
本书针对投资、创业者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者在投资、创业以及经营企业的不同阶段可能面临或产生的各种法律问题和风险,以现有法律规范为依据,结合典型案例和律师在企业风险防控领域内的实务经验,详细阐述投资、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者应如何应对企业设立之初以及运营过程中,甚至遇到特殊困难不得不关闭、解散公司的情形下的各种法律问题和风险,并提供了防控法律风险的具体建议,期望本书能够对广大投资、创业者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企业、防控公司法律风险有所启发与帮助。
杨春宝 程强
2015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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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公司设立时有哪些法律要点?
第一,设立企业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特定行业还需事先取得主管部门批准,组织形式可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最为常见,不同组织形式在责任承担、治理结构上差异明显,需根据经营规模与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合理选择。第二,我国实行法定注册资本制,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须经评估作价并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出资不实或评估虚高可能引发补足出资、违约责任等纠纷,实践中投资人常忽略出资财产的权属瑕疵与价值波动问题。第三,章程是公司内部的宪法,但绝大多数创业者直接套用工商格式文本,未结合股东之间的出资比例、表决权安排、分红机制、退出条件等核心事项进行个性化设计,一旦发生经营分歧便无章可循,轻则决策僵局,重则公司被迫解散,因此设立阶段务必围绕股东权责和治理规则细致制定章程,并同步规划财务核算、成本列支、费用摊销等基本财务制度,为后续规范纳税和合规经营奠定基础。
企业为何应重视知识产权体系?
第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涵盖著作权、商标、域名、商号、专利、技术秘密等多个维度,法律对各类权利的保护条件、取得方式及救济途径各有侧重,企业需要建立立体保护网络,而不是单一申请几个商标或专利就算完成。比如技术成果既可通过专利公开保护,也可作为技术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两种策略的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完全不同,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市场竞争情况作出选择。第二,文章明确指出科技企业尤其需要处理知识产权问题,因为核心技术和品牌往往是企业价值的主要载体,但实务中许多企业只在产品开发后进行事后申请,忽视研发过程中的痕迹管理和权利归属约定,导致职务发明、合作开发权属争议频发,同时企业对外签署合同时未明确技术成果的许可范围和后续改进归属,也为日后的经营埋下隐患。第三,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同时还应尊重他人权利,在产品研发、品牌设计、广告宣传等环节要主动排查与在先权利和已有技术的冲突,必要时进行专业论证和规避设计,并建立文件资料保管制度,完整留存研发记录、设计底稿、合同协议等证据,既能支撑权利主张,也能有效应对侵权指控,从而真正发挥知识产权的市场竞争优势。
企业扩张阶段应关注哪些法律风险?
第一,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往往会考虑引入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或开展并购重组,这些资本运作涉及股权稀释、控制权安排、对赌条款、反稀释条款等复杂法律机制,如果对企业自身价值评估不足或忽视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极易导致创始团队丧失经营主导权,甚至与投资方爆发严重冲突,文章强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才能做到不向资本投降,而是与资本紧密合作。第二,股票发行与上市具有严格的合规门槛,包括历史沿革清晰、财务数据真实、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公允等要求,企业在上市准备阶段需要系统梳理设立以来的全部法律文件,补齐欠缺的审批手续和内部决议程序,同时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和海外上市的可能性,不同资本市场对信息披露和监管标准的差异也会影响企业的选择与成本。第三,对于关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企业需要考虑建立合法有效的激励机制,但我国法律环境与国外存在明显差异,股票回购、优先股、股权实现等具体制度设计不能简单照搬,必须结合公司法秩序和税务安排制定可落地方案,同时注意防范激励过程中的商业秘密泄露和竞业限制纠纷,避免因制度设计缺陷引发人才流失或法律争议,真正将激励转化为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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