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HUNDOULUO咨询:我在04年初开始做期货,也许运气好吧,一直赢利。在3月底有个朋友给我20万现金替他做期货,这笔钱是他用他朋友的保险单抵押得到的。后来我给他亏损了,他不愿意,找人逼迫我偿还,我出于无奈就还给他了,同时还被他多讹诈了七万元。请问:我还能要回这27万吗?(以上事情经过关键细节上均有证据)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首先涉及到你说的“替他做期货”的涵义问题,这是需要交代清楚的问题,否则难以对案件进行定性。请你交代一下:当时是如何约定替他做期货的?有没有签下合同?别人是怎样“逼”你的?你是怎样还钱的?有没有签合同(或者对方有没有给收据)?等等。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我帮别人做期货,结果做亏损还被敲诈,款项能否要回?”,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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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委托他人做期货亏损后被迫还款,能否主张返还?
可以依法主张返还,但需区分不同情形。首先,若双方成立委托理财关系,受托人(即操作方)在无重大过失或违反约定时,通常不承担亏损后果,除非合同明确约定保本或固定收益,否则委托人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若受托人存在欺诈、挪用资金等过错,则需赔偿损失。其次,关于被迫还款部分,因受胁迫作出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撤销后双方应恢复原状,即受托人已收取的还款应返还。对于额外被敲诈的七万元,该部分明显缺乏合法依据,属于敲诈勒索,不仅可要求返还,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实务操作中,应收集胁迫证据(如录音、聊天记录、报警回执)、还款凭证、原始委托协议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还款行为并返还财产。注意,若还款时未保留胁迫证据,法院可能认定自愿清偿,主张返还难度增大。因此,遭遇胁迫时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并避免单独接触对方。
委托理财亏损,受托人是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受托人并非必然承担亏损责任,关键在于委托合同的具体约定和受托人的履职行为。根据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才需承担赔偿责任。在期货投资这类高风险金融活动中,正常市场波动导致的亏损属于投资风险,若受托人已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未违反明确指示或行业惯例,则不应对亏损负责。但若受托人存在擅自加杠杆、频繁交易、挪用资金、隐瞒重要信息等重大过错,则需就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实务中,双方应书面约定盈亏承担规则,例如是否保本、收益分配比例、止损线等。若未约定,法院通常认定受托人仅按约定收取管理费或分成,不承担保底义务。因此,在“帮人做期货”场景中,建议明确签订委托理财协议,载明风险提示、权限范围、费用结构,避免事后争议。若受托人已先行赔付,可依据协议或过错程度向委托人追偿,但需证明自身无过错或对方同意承担亏损。
被胁迫还款并遭敲诈,如何维权才能追回款项?
维权需双线并行:刑事控告与民事撤销。首先,针对敲诈勒索部分(如多讹诈的七万元),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报案时需提交证据,包括对方逼迫的录音、视频、短信、证人证言,以及转账记录证明实际支付金额。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缴的赃款可发还被害人。其次,对于被迫偿还的二十万元(即使属于真实亏损),因还款行为系受胁迫作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根据民法典,受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后,行为自始无效,受托人收取的款项应返还。维权时效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逾期则权利消灭。实务操作中,建议在报警后取得受案回执,同时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将刑事报案材料作为胁迫证据。若无法刑事立案,也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撤销,但举证责任较重。此外,若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债务或夸大亏损进行索要,可主张不当得利返还。总之,证据保全(包括书面协议、资金流水、胁迫记录)是成败关键,并应尽早寻求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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