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上海三度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等聘请杨春宝律师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相关法律服务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通常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是企业聘请律师团队提供持续性法律支持的重要方式,其核心内容依据法律实践通常涵盖以下几个维度:第一,合同管理服务,包括起草、审查和修改各类业务合同、合作协议、采购合同、劳动合同等,并针对合同履行中的风险提出防控建议,确保交易文本的合法性与可执行性。第二,公司治理服务,协助企业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运作规则,处理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制定及关联交易规范等事项,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合法有效。第三,知识产权服务,针对文化传播和展览展示行业的特点,重点协助企业处理著作权登记、商标注册、专利布局、商业秘密保护以及作品使用许可等事宜,防范侵权风险与权利流失。第四,劳动人事服务,审查和规范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处理员工入职、离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协助企业建设合法的用工制度。第五,日常法律咨询,就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意见,必要时出具律师函。第六,争议解决支持,当企业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时,法律顾问可协助企业制定应对策略,并代理相关案件(通常另行收费)。此外,还包括参与商务谈判、开展法律培训、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并提示合规义务等。这些服务的核心目标是帮助企业建立事前的风险预防机制,而非仅在纠纷发生后补救。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规模和法律需求,与顾问律师明确服务范围和响应时限,并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以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的实务价值。
文化传播和展览展示企业面临哪些常见法律风险?
文化传播和展览展示行业具有创意密集、交易多样、参与主体广泛的特点,因此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呈现出多层次性。首先,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最为突出。文化传播企业通常涉及文案、图片、视频、音乐等作品的创作与使用,展览展示企业则可能使用设计图纸、展台造型、多媒体素材,若未取得合法授权或未进行原创性审查,极易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或专利权,同时自身的创意成果也可能被抄袭或盗用,缺乏有效保护。其次,合同履行风险普遍存在。与客户、供应商、参展商、场地提供方等签署的协议往往条款复杂,若对交付标准、验收条件、付款节点、违约责任界定不清,容易引发履约争议或合同纠纷。再次,广告宣传与内容合规风险。文化传播活动中的宣传文案、营销措辞可能导致虚假宣传或违反广告法精神,展览展示内容若涉及敏感题材或未依法审查,可能面临监管处罚。此外,劳动用工风险不可忽视,特别是设计、策划等高流动性岗位,容易产生商业秘密泄露、竞业限制纠纷等问题。最后,活动运营风险,包括人员安全责任、场地设施损坏、临时搭建事故等,可能引致人身损害赔偿和行政责任。针对这些风险,企业应当建立内部合规审查流程,重视合同标准化,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管理,与法律顾问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开展法律培训,并购买适当保险以转移部分风险。最高效的应对方式是在业务开展前即进行法律风险排查,而不是等问题发生后再补救。
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有哪些实务价值和注意事项?
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实务价值首先体现在风险前置防控上。相较于事后打官司,法律顾问通过参与日常经营决策、审查合同文件和提供咨询意见,能够帮助企业在交易启动前识别漏洞、规避陷阱,大幅降低纠纷发生概率。其次,法律顾问能够提高决策效率,在商务谈判、重大项目合作、新业务拓展等场景下提供即时专业的法律支持,避免因法律障碍而延误商机。第三,有助于降低综合法律成本,固定顾问费通常远低于临时聘请律师处理单项事务的累计费用,尤其是对于法律需求频繁的中小企业,性价比更高。第四,常年法律顾问可以更深入理解企业的商业模式、组织架构和行业背景,从而提供更具针对性和连续性的服务方案,这也是其不同于临时委派律师的优势。在注意事项方面,企业应当关注以下几点:一是明确服务范围,要仔细审阅顾问协议,确认是否包含诉讼代理、尽职调查等额外收费项目,避免产生预期外的费用;二是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指定负责对接的部门或人员,并定期与顾问律师沟通企业动态和潜在法律问题;三是不要将法律顾问当作“保险箱”,法律意见仅供决策参考,企业仍需结合商业判断综合决策;四是注意保密义务,在聘请时应当与律师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商业信息不被泄露;五是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变化和新情况,以便法律顾问动态调整风险应对策略。总之,常年法律顾问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护航者”,但需要双方积极协作才能发挥最大效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