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律师出席浦东新区侨商会成立大会并成为会员

文章摘要 本文报道杨春宝高级律师作为特邀会员出席上海市浦东新区侨商会成立大会。侨商会是团结侨商、服务侨资企业的重要社团平台,其成立标志着浦东新区侨商资源整合步入组织化、法治化轨道。杨春宝律师的加入,体现了法律专业人士与侨商组织的深度融合,有助于为侨商投资兴业提供合规指引与争议解决支持。从法律实务看,侨商会在章程制定、治理结构、会员权益保障等方面均需遵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相关法律原则,律师参与可助力侨商组织规范化运作,防范法律风险。

1月20日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侨商会暨上海市侨商会浦东新区分会成立大会在浦东淳大万丽大酒店隆重举行。上海市侨办主任崔明华,市侨办副主任刘建平,市侨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章兆丰,浦东新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静,浦东新区副区长刘正义出席大会。来自各区县侨办、侨商会和浦东新区相关委、办、局、开发区的负责人及新区侨商会会员近百人参加大会。杨春宝高级律师作为特邀会员出席成立大会。会议由浦东新区统战部副部长,区台办、民宗委、侨办主任张杰主持。

会议首先通过了浦东新区侨商会章程,一致推选姚征先生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侨商会会长,同时选举产生了6名副会长和秘书长。会议期间召开了新区侨商会一届一次会议,市、区领导为新区侨商会揭牌,并向会长、副会长授牌。浦东新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静发表讲话,上海市侨办主任崔明华对浦东新区侨商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今后的发展提出三点建议。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侨商会在法律上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侨商会属于社会团体法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相关法律原则设立并运行。其法律性质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以团结侨商、沟通侨资企业与政府、促进经济合作为宗旨。侨商会须依法制定章程,明确会员资格、组织机构、议事规则和财产管理等内容,并向民政部门办理登记。侨商会不同于企业,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其活动所得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侨商会的法律地位决定了其对外签约、参加诉讼、接受捐赠等行为均需符合社会团体管理规定。实务中,侨商会作为侨商权益的代表,常参与政策建议、行业协调和纠纷调解,其行为边界受章程约束,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侨商会的成立与运行,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如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确保决策民主、财务透明。如果侨商会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超出章程业务范围,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撤销登记的风险。因此,侨商会在开展活动时,应当注重合规性,重大事项应经过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决议,并保留完整记录。对于侨商会的法律性质,会员也应当有清晰认知,避免将其等同于普通商业联合体,从而在参与活动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加入侨商会对侨商企业有哪些法律帮助?

律师加入侨商会对侨商企业的法律帮助体现在多个层面。首先,在投资准入方面,律师可协助侨商企业把握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厘清负面清单管理原则,避免因准入限制导致投资失败。其次,在合同与合规领域,律师能够为侨商企业审查交易合同、建立合规体系,特别是在跨境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方面防范潜在法律风险。再次,在争议解决方面,律师可代表侨商企业参与诉讼、仲裁或调解,尤其在国际商事争议中,熟练运用冲突规范与争议解决条款,维护侨商合法权益。此外,律师还可协助侨商企业处理与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税务监管、外汇管理等行政法律事务。侨商会引入律师作为会员,有助于将法律服务前置到侨商的日常经营中,通过讲座、咨询、法律体检等形式,提高侨商的法律意识。律师也可以参与侨商会章程制定、会员权益保障机制设计,帮助侨商会规范运作。实务中,侨商企业常面临境内外法律差异、文化差异带来的合规困惑,律师能够提供跨法域的协调建议,降低制度转换成本。同时,律师应保守侨商企业的商业秘密,遵循职业道德,在为侨商会服务时注意利益冲突的回避。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化,侨商企业会越来越多地涉足新领域、新业态,律师的专业支持将有助于侨商在复杂法律环境中稳健前行,实现可持续发展。

侨商会会员享有哪些法律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

侨商会会员的法律权利与义务主要来源于会员与侨商会之间依托章程形成的合同关系。会员权利通常包括:出席会员大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参加侨商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获取信息和服务;对侨商会工作的监督建议权;以及依据章程享受退会自由。会员义务则包括:遵守侨商会章程,执行决议;按期缴纳会费;维护侨商会合法权益和声誉;积极参加活动并配合工作;完成侨商会委托的合理事务。侨商会作为社会团体,必须依照章程保障会员权利,不得随意剥夺会员资格。实务中,会员权利争议常见于会费标准调整、表决程序瑕疵、会员除名程序不规范等情形。会员认为侨商会行为侵害其权益的,可以依据章程请求内部救济,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侨商会也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会员公开财务报告、重大决议,保证会员知情权。同时,会员在享受权利时须注意义务边界,不能利用侨商会名义从事违法活动或损害其他会员利益。对于侨商会而言,应确保章程内容合法有效,会员权利义务条款清晰明确,避免因模糊表述引发纠纷。此外,侨商会还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法律原则,按时年检、报备重大活动,否则可能影响社团存续。法律实务上,明确会员权利义务有助于侨商会稳健运作,减少内部摩擦。因此,新入会会员应当仔细阅读章程,了解自身权责,必要时可寻求律师协助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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