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zhang18182咨询:本人于2006年2月签定一份承包合同。本人为甲方,乙方为承包方。由于乙方经常拖欠承包费用。本人想把付款方式里的处罚条例更改为(在甲乙双方同意下更改):“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收取乙方每天违约金10%,如乙方超期15天未付款,合同自然失效,甲方单方面有权收回石场及进来机械设备和押金 。”
请问各位高手我这样写合同是否有效力。如果乙方在超15天未付款,合同自然失效。这时对我甲方有什么不利的因素。合同自然失效后我们是否可以单方面收回石场和乙方所带来的机器设备和押金。合同自然失效的法律定议是什么?
上海杨春宝律师解答:违约责任太高且不可行。如果违约达11天,违约金是多少?如果违约责任公平、合理,双方对合同的变更是有效的。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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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合同变更后违约责任条款对双方有何约束力?
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后,变更后的违约责任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前提是变更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意思表示真实。本案中,甲方拟修改付款方式中的处罚条例,需确保乙方明确知晓并同意,最好采用书面补充协议形式。若变更后的违约金过高,乙方可申请法院调减,但调减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对于甲方而言,变更条款可强化催收手段,但需注意违约金上限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程序。实务指引:变更时应在条款中明确违约金的计算基数、起算时间、累计上限,并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如书面通知)。同时,应保留乙方违约的证据,包括付款记录、催款函等,以备诉讼之需。风险提示:若甲方在合同自然失效后未及时采取行动,可能被视为默许合同继续履行,从而丧失解除权。常见争议焦点包括变更是否有效、违约金是否过高、解除条件是否成就。建议在变更时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条款设计符合公平原则和可操作性,避免因条款瑕疵导致权利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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