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问: 半年前,我与甲乙2个朋友共同开办了一家餐饮公司,注册资本共100万元,其中甲出资60万元、乙出资30万元,我本人出资10万元。到现在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公司亏损,但是我们3人都认为公司还有发展前途决定把公司继续办下去,可现在维持公司的运转需要再次注入资金10万元,甲乙二人认为再次投入的资金应由我们3人按所占股份的比例来继续投入,也就是说我现在还需要再向公司投入1万元,可是我现在拿不出这笔钱。甲乙二人便说:你可以把你的百分之十股份对外转让,可是没有人愿意接受我的转让,甲乙二人也不愿意接受我的转让,如果接受也只能用极低的价格接受(一股一千元)。甲乙二人说如果你不能继续投入,就将被视同为自愿
关键词:投资并购法律咨询
问:
半年前,我与甲乙2个朋友共同开办了一家餐饮公司,注册资本共100万元,
其中甲出资60万元、乙出资30万元,我本人出资10万元。到现在由于经营
不善导致公司亏损,但是我们3人都认为公司还有发展前途决定把公司继续
办下去,可现在维持公司的运转需要再次注入资金10万元,甲乙二人认为再
次投入的资金应由我们3人按所占股份的比例来继续投入,也就是说我现在还
需要再向公司投入1万元,可是我现在拿不出这笔钱。甲乙二人便说:你可以
把你的百分之十股份对外转让,可是没有人愿意接受我的转让,甲乙二人也
不愿意接受我的转让,如果接受也只能用极低的价格接受(一股一千元)。
甲乙二人说如果你不能继续投入,就将被视同为自愿退出公司,自动放弃
自己原有的百分之十股份,我们甲乙二人会把你应当继续投入的资金补足,
我们也同时享受你原有的百分之十的股份,你和此公司再没有任何关系。
请问:1。甲乙二人说得对吗?
2。如果他们说得不对,为什么?这件事于法于理应当怎么办?
答:
应当说如果股东会作出增资决定,股东就有增资义务,不履行增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如果某一股东不增资,其他股东增资了,公司的股份将按照实际比例重新计算,未增资的股东的股份就会因此被稀释,而不是被侵夺。该股东仍享有相关股东权益。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一个股东不增资的后果是什么?(2004)”,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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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4-22 11:36
最后更新:2024年4月22日
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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