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法律桥网友深圳-gs96113咨询:外商投资企业的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资格、权力和应履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呢?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外商投资企业所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人,此类情况并非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因为一般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有法定代表人,该代表人为法律所规定的一个特定的代表,法律对其权责作出了规定。至于你所谈到的指定或共同委托的人,则根据所“指定”的或“委托”所授予的权限了,授予了什么权利则具有什么权利,没有授予的权利,则均没有该权利。,(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资格
关键词:投资并购法律咨询
法律桥网友深圳-gs96113咨询:外商投资企业的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资格、权力和应履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呢?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外商投资企业所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人,此类情况并非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因为一般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有法定代表人,该代表人为法律所规定的一个特定的代表,法律对其权责作出了规定。至于你所谈到的指定或共同委托的人,则根据所“指定”的或“委托”所授予的权限了,授予了什么权利则具有什么权利,没有授予的权利,则均没有该权利。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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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5-08 22:49
最后更新:2024年5月8日
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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