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物流园区外的企业可以到区内设立分公司吗?外国企业可以到保税区内设立分公司吗?

文章摘要 本文针对保税物流园区(如外高桥保税区)内外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实务问题,由专业律师解答。核心要点包括:区外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贸易公司)不能在保税区内设立分公司,只能通过设立子公司的方式进入;外国公司同样不能直接设立分公司,而需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方面,以广州保税区为例,一般不低于20万美元,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而异。审批程序可在保税区内完成,流程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类似。文章为计划整合销售业务、拟在保税区内布局的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具有较高的实务参考价值。

法律桥网友Simy咨询:目前我公司的日本总公司在中国境内设有两家公司:
地点       成立时间          性质
苏州         1994年          以进料加工贸易为主的外商独资生产型企业,于2006年取得外贸经营权
上海         2004年          外商投资贸易公司       
现我司希望能整合在中国的销售业务,请问:
1、上述苏州公司能否在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内投资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注册资本要求是?
2、上述上海公司能否在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内投资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注册资本要求是?
3、以日本母公司的名义在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内投资设立分公司的话,注册资本要求是?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上述问题1、2,区外的企业均不能到区内开立分公司,只能开子公司;问题3,一般的外国公司不能直接到中国境内开立分公司,只能开子公司;到保税区内开公司,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美金20万(这是广州保税区的规定)。外资公司到保税区内开立子公司,需要的审批程序可在保税区内完成,流程跟开立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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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保税区内的子公司是否适用保税政策?如何申请?

保税区内的子公司依法适用保税政策,即进口货物在进入区内时暂缓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仅需办理海关备案和账册登记。申请流程通常包括:在公司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后,向海关申请注册登记,提交企业基本信息、经营场所证明、银行开户等材料,经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获得海关编码,并可开展保税业务。具体操作中,企业需建立符合海关要求的电子账册,对货物进出区进行申报,如实记录库存和流向。若企业从事加工贸易,还需申请加工贸易手册或账册,办理料件进口、成品出口的备案。此外,区内企业间交易可适用保税流转,与区外交易则需按进口或出口处理。申请保税政策无需额外费用,但企业需定期接受海关核查,确保账货相符。实务中,企业应指派专人负责关务管理,或委托专业报关行,以规避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补税、罚款等风险。同时,注意政策更新,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等新规,可能影响保税业务的适用性。建议企业持续关注海关公告,并咨询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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