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咨询:2002年7月,我的网吧和蔡先生的网吧合并在了一起。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我只有15台电脑而没有营业执照,文化许可证,蔡先生也有15台电脑,并且拥有从别人那里转来的一本营业执照,但营业执照上是别人的名字,当时,我们谈好合并以后共同经营,所有网吧支出和利润我们平摊,但没有签定合同。过了几个月后,我们的网吧被工商局查出了,原因是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不是蔡先生的,要求交罚金12000元后才可以将营业执照上的名字改为蔡先生的名字。当时,我们分别拿出了6000元交了这笔罚金,那名字也顺利改为了蔡先生的名字,同时,也在文化部门办出了文化经营许可证,也是蔡先生的名字。在后来的经营活动中,我们都是按照支出和利润平摊这样做的,比如交税金,电信光缆使用费,房租,员工工资,各类罚金等。但是,我没有向蔡先生交纳营业执照的使用费。
到现在,由于生意不怎样,我们打算要转让掉网吧,大概可以转让16万,其中的营业执照和文化许可证大概值65000元。请问,如果16万转掉,我可以分得多少钱?
上海杨春宝律师解答:如果依法进行,你只能得资产的转让费。但是按你们的约定,可以得4.75万元。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我认为虽然该执照及文化许可证上的名字不是你的名字,但是实际上是你们俩人共同出资办理并且共同经营网吧的,所以你可以要求转让该执照及文化许可证所得的款项,也就是说:所有的财产转让所得,你们俩人平摊,因此,你可以要求的款项为8万元。
法律桥网友Cuiwenxi解答:我赞同辛巴哥哥的观点,但是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应该很大,不知道当初你们有没有什么合同或者协议,还有交的罚款收据怎么写的?
再咨询:我们当初并没有签定什么合同,协议,只是口头说好的。那个罚款我交给他们去交的,也没有看到过工商部门的收据。说实在的,他们以前的执照从别人那里转来也付了钱。但是,从我内心讲,并不想平分得8万,只想分个6万5这样,原因是:当初改名字的时候,我也出了一半的罚金才顺利办出来。我也算作了投资了,现在执照涨价了,我也应该从涨价中受益,我可以这样来理解吗?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你作为股东,当然对资产的增值享有受益权。你的想法没有不妥之处,你们最好协商解决,你先将你想法告诉你的合伙伙伴,看他的想法,然后再研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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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合伙财产如何认定?
在合伙经营中,若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即使未办理变更登记,也不影响合伙关系的成立。法律上,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登记仅具有对外公示效力,不能仅凭登记否定实际合伙人的权益。实务中,认定合伙财产需综合考察出资凭证、利润分配记录、费用分摊单据、日常管理参与情况等。对于网吧这类需行政许可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及文化许可证虽登记在一人名下,但若系双方共同出资缴纳罚款、共同办理而来,则该资质对应的财产价值应视为合伙财产的一部分。风险提示:隐名合伙人面临举证困难,若登记方擅自处分财产,隐名合伙人可能难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可依据合伙协议或事实合伙关系主张内部权益分配。建议保存出资、罚款、费用分担等书面证据,必要时可要求补充书面协议或进行公证,以明确财产共有性质。
转让网吧所得包括证照价值应如何分配?
转让网吧所得款项包括实物资产和营业执照、文化许可证等无形资产的对价。分配原则应遵循合伙约定;无约定时,一般按出资比例或合伙份额分配。本案中双方各持有15台电脑,合并后明确支出和利润平摊,且共同承担了罚款和办证费用,表明双方对半分享权益的合意。因此,转让所得16万元全额作为合伙财产,由双方平均分配,每人8万元。对于证照增值部分,由于系双方共同投资和经营形成,增值收益归属于合伙财产,合伙人有权按份享有。需要注意的是,若一方主张对证照的取得有额外贡献(如原始执照系其溢价受让),可在分配时协商作适当补偿,但不能单方排除另一方对增值的受益权。实务建议:转让前应共同确认转让价格构成,明确资产与证照的评估价值,签订书面分配协议,避免口头约定导致争议。若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合伙财产分割,法院通常依据合伙关系及实际出资比例判决,而非仅看登记名义。
无书面协议时如何证明合伙关系及分配比例?
无书面协议时,可通过间接证据证明事实合伙关系的存在。关键证据包括:共同出资记录(如购买设备款项、缴纳罚款的银行转账或收据)、经营费用分摊凭证(税金、房租、员工工资的支付记录)、利润分配流水、微信或聊天记录中关于共担盈亏的表述、证人证言以及日常经营管理的参与痕迹。法律上,只要双方存在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事实,即可认定合伙关系。分配比例方面,若无明确约定,通常按出资额比例确定;若出资额相同且长期均分费用与利润,可推定为等额份额。本案中咨询者未保留罚款收据,但双方各出一半费用的事实若能得到对方认可或通过其他证据佐证,仍可主张平分。风险提示:事实合伙关系举证责任较重,建议尽快补签书面确认函或结算协议,固定双方对合伙事实和分配比例的自认。同时注意诉讼时效,及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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