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律师接受《法律服务时报》采访

文章摘要 《法律服务时报》就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关于《公司法》的司法解释电话采访站长,站长结合法律服务实务就股东权益诉讼、股权转让纠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等问题谈了颁布公司法司法解释的紧迫性。

《法律服务时报》就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关于《公司法》的司法解释电话采访站长,站长结合法律服务实务就股东权益诉讼、股权转让纠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等问题谈了颁布公司法司法解释的紧迫性。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公司法司法解释对股东权益诉讼有何影响?

公司法司法解释对股东权益诉讼具有重要影响:明确了股东权益诉讼的受理条件和程序规则;规范了股东代表诉讼的提起条件和诉讼程序;完善了股东知情权、分红权等实体权利的司法保护机制;降低了股东维权诉讼的举证难度。这些规定有助于解决实践中股东权益保护不足的问题,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权转让纠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股权转让纠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包括: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特别是涉及优先购买权的问题;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和支付争议;瑕疵出资股权的转让责任;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治理安排;股权转让涉及的特殊审批要求(如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等)。这些问题需要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和相关行政法规综合判断。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刺破公司面纱)的适用条件包括: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账务不清;公司实质上成为股东逃避债务的工具;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实践中常见情形如夫妻公司、名为公司实为合伙、公司收益用于个人消费挥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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