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2011年9月7日在第11版以《重新演绎水浒传》为题报道杨春宝高级律师新出版的《法说水浒——山寨创业并购传奇》一书。全文如下:
《法说水浒——山寨创业并购传奇》一书从公司法和资本市场的视角,将水泊梁山的故事重新演绎,帮助读者轻松了解一个企业由小到大的全部过程。
在书中读者会看到王伦因冒名上学被开除公职后创立白衣秀士农资经营部的故事;林冲、晁盖相继入伙,水泊梁山不断变更企业形式的故事;宋江主导成立山寨集团,进行大规模兼并扩张的故事;山寨集团面临道路选择,探讨合资等各种发展之道,并最终改制为国有企业的故事;境内外收购与反收购的故事;山寨集团分立和清算解散的故事……故事之外,作者杨春宝对相关公司法和资本市场的专业知识进行了解读,以帮助读者消化和理解。
搜狐等众多网站转载了该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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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法说水浒》如何演绎企业设立与变更?
企业设立与变更涉及公司法中的主体资格、组织形式选择及登记规则。企业设立须确定出资人、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和组织形式,不同形式对应不同的责任承担和治理结构;企业变更则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组织形式等事项的变更登记,须依法履行内部决议和外部登记程序克。该书以王伦因冒名上学被开除公职后创立白衣秀士农资经营部为起点,展示了个体经营组织的设立过程;随后林冲、晁盖相继入伙,水泊梁山不断变更企业形式,从简单合伙到更复杂的组织形态,反映了企业成长中组织形式演变的现实需求。这些情节对应公司法中关于设立条件、变更登记、股东加入与退出等规则。实务中,企业设立应注重出资真实、权属清晰,避免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企业变更应及时办理登记,否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入伙与退伙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盈亏分担和债务承担,防止因形式变更引发内部治理僵局或外部责任争议。
山寨集团兼并扩张有何法律风险?
兼并扩张涉及公司法与资本市场中的收购、合并、资产重组等规则。兼并通常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股权或资产取得对其他企业的控制权,合并则指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须履行债权人保护、公告、登记等程序。收购方应关注目标企业的股权结构、资产权属、债务负担、诉讼担保等尽职调查事项,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承担隐性债务。书中宋江主导成立山寨集团,进行大规模兼并扩张,展现了企业通过整合资源迅速做大的过程,也隐含了扩张中可能出现的控制权争夺、文化冲突和债务风险。山寨集团面临道路选择,探讨合资等各种发展之道,并最终改制为国有企业,说明兼并扩张并非单一模式,需结合政策、资本和市场环境选择路径。实务中,兼并扩张应做好尽职调查和估值定价,明确交易结构、支付方式和业绩承诺;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须遵守信息披露和要约收购规则;改制为国有企业还需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审批和进场交易等程序克。忽视程序合规可能导致交易无效或引发行政责任。
企业分立清算解散有哪些实务要点?
企业分立指一个企业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包括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须依法分割资产、债务和人员,并通知债权人和办理登记。清算解散指企业因章程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合并分立、被吊销执照等原因终止时,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理财产、处理未了结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并办理注销登记。书中山寨集团分立和清算解散的故事,呈现了企业生命周期终端的法律安排,也提示分立与解散并非简单分家或关门,而涉及债权人利益保护和股东剩余财产分配。实务中,分立应明确债务承担方案,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依法公告并取得债权人同意或提供担保;清算解散应及时成立清算组,避免因怠于清算导致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算组应依法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不得在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否则可能被追回。此外,清算中发现的资不抵债情形,应及时申请破产,防止个别清偿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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