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资成立公司,股权比例如何分配?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三人合资成立设计工作室的股权分配问题展开,核心观点是:股权比例并非由法律强制规定,而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文章回应了出资相同但分工不同(经营、财务、业务)情境下的技术股份计算、发展基金预留等实务困惑,强调内部协议的重要性,并指出个体工商户性质下更需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权责,为将来注册公司奠定基础。对初创团队具有操作参考价值。

法律桥网友Bobojyx咨询:我和另外两个朋友因为资金问题,现在先成立个设计工作室,每人各出2万,由我来经营、管理、设计和接业务,另一个人只出钱和财务监督,还有一个人只负责主接业务。

请问我们的股份和股权应该如何来分,我该算多少的技术股份!工作室该留百份之几的发展基金!

北京杨文战律师解答:你说的应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所以,这些问题完全由你们各方协商确定。

Bobojyx再咨询:我们已经注册了好了,只是现在是一个体工商户的性质成立的,法人代表是我,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想现在就把股份分配好,以后就可以按这份协议来申请公司了。所以想各位帮忙一下!

北京杨文战律师解答:因为你现在问的合伙人内部的分配方案,不是法律决定的,是各方协商确定的,所以,律师恐怕是不能答复的。

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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