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请问:1、是不是所有性质的企业都可以承包经营?而不限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有相关法律支持吗?2、承包经营的期限有否时间长短的限制?如合同定为“永久承包”是否有效? 答: 1、虽然只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的法律,但是这不影响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因此企业的决策机构有权对此作出决定。况且,我国企业法立法已经从按所有制形式立法变更为按企业组织形式立法。 2、由于并无法律作出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承包经营的期限应当完全由企业自己决定。但是永久承包从法律上理解只能理解为没有期限的合同。,(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
关键词:投资并购法律咨询
请问:
1、是不是所有性质的企业都可以承包经营?而不限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有相关法律支持吗?
2、承包经营的期限有否时间长短的限制?如合同定为“永久承包”是否有效?
答:
1、虽然只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的法律,但是这不影响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因此企业的决策机构有权对此作出决定。况且,我国企业法立法已经从按所有制形式立法变更为按企业组织形式立法。
2、由于并无法律作出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承包经营的期限应当完全由企业自己决定。但是永久承包从法律上理解只能理解为没有期限的合同。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公司承包经营的问题(2004)”,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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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4-22 11:37
最后更新: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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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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